校务指南

修习分类变更

  • 研究生院修习分类的种类
    • 专业、选修、一般
  • 修习分类变更
    • 为了修学分而更改修习分类时,提交申请书后变更的制度
  • 修习分类变更条件
    • 专业→一般:选课时,超出专业可申请学分申请时(专业科目追加修习)→提交《研究生院修习分类变更申请书》
    • 专业→选修:院系的情况决定不具备开设选修科目的条件,以选修科目代替专业科目时(通过选修科目修习)→提交《研究生院修习分类变更申请书》
    • 一般→专业:希望认可其他院系和其他研究生院的课程作为专业课程时,包括其他研究生院听课课程在内,可达在校期间修完学分(硕士24、博士36、硕博连读60学分)的1/2→提交《研究生院学分交流申请书》
  • 修习分类变更时期
    • 修习分类变更可能导致评分和毕业修习学分有变,所以选课时必须同时提交修习分类变更申请。变更后的修习分类无法更改,必须考虑好之后再申请修习分类变更。
  • 修习分类申请方法
    • 从网站的表格栏中下载《研究生院修习分类变更申请书》和《研究生院学分交流申请书》,填写后在选课(更正)期间提交研究生院教学组。